死人地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金朝官员。本名胡剌。女真族。完颜氏。学者※完颜希尹孙,昭武大将军把答子。累官商州刺史。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宋军陷商州,被执。世宗大定五年(1165),宋金议和,释归,诏给旧官之俸。十九年(11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
唐宋之际环州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曾发生“环州起义”,详见该条(1277页)。
羌族神话史诗。羌族民间古歌《祭祀歌》中的一部唱段。分为序歌;羊皮鼓的来历;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找寻神牛;羌戈大战;重建家园,共7部分。内容记述远古时羌族祖先的一支流亡到岷江上游,同原居该地的戈基人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蒙舍人”,即从南诏始祖蒙舍诏居住地蒙舍川迁来的人。他称“土族”。据谱牒载,始祖名蒙舍旁或蒙舍龙。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巍山、景东、普洱、云县、凤庆、双江、保山、昌宁、永平、
壮语音译。亦称“总方”。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家奴的头目。通常自※“郎包”(家奴)中提升。职责为:替土官送信、催派夫役、统管家丁等。其人身仍属土官所有,除受田耕作,收获归己外,亦奉命传讯或捕捉人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见“蒙古源流”(2337页)。
青海、甘肃撒拉族地区对《古兰经》的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