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鄂伦春族的一支。一作毕喇儿(有说亦作“布莱雅”,似不确,此为新巴尔虎分支)。因居毕拉尔河(一说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河即其变音)流域,故名。自称“毕拉尔千”,意为“住在河边的人”。原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称结雅河)至牛满江(前苏联称布列亚河)一带,后南迁,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和新兴村的鄂伦春人,即其后裔。清代就其所在设毕拉尔路管理,属布特哈总管衙门。世代以狩猎为生,但他们是鄂伦春族中最早从事农业和养鹿,并取得较好成绩者。
书名。清代徐家干撰。1卷。光绪四年(1878)成书。主要记载贵州东南部地理、苗民习俗、语言、生产以及咸丰、同治年间张秀眉率领苗民起义之情况等。是研究苗族及苗族史之重要参考资料。有《黔南丛书》本、上海古
1706—177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高佳氏。大学士※高斌从子,凉州总兵述明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监生授山东泗水知县。乾隆二十年(1755),累官安徽巡抚,后2年,协办徐州黄河两岸堤工。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见“徕宁城”(1893页)。
见“兀慎”(107页)。
古代乐名。以源于高昌(在今新疆吐鲁番一带)而得名。后传入中原,在南北朝和隋代,该乐依附于龟兹乐。唐代被正式列为十部乐之一。主要乐器有答腊鼓、腰鼓、鸡娄鼓、羯鼓、箫、横笛、筚篥、琵琶、五弦琵琶、铜角、箜
?—1889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东阁主人,宣宗※曼宁第五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袭惇郡王。咸丰五年(1855),降贝勒。六年,复封郡王。十年(1860),晋惇亲王。卒,谥勤。著有《东园
又作宕昌。州、郡名。原为宕昌羌所据之地,并建宕昌政权。其境域自仇池以西,东西千里,席水(今甘肃天水市)以南,南北800里。后归吐谷浑。北周保定四年(564),武帝宇文邕遣大将军田弘略其地,灭宕昌国,于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
即“汪芒氏”(1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