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①见“耶律挞不也”(1326页)。②见“耶律阿思”(1314页)。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官名。即“伊犁镇总兵”。清廷以绿营官兵屯戍伊犁时所设指挥官。其所辖之兵不同于关内诸“镇标”之兵,其特点不仅限于戍守、听差,且用于大兴屯田和建筑城署。乾隆二十五年(1760),伊犁办事大臣阿桂奏设。后陆
参见“积利州”(1882页)。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农具。多选用树枝简单加工制成。圆柱状,长约40厘米,直径约3厘米,一端削尖。用以除草和松土。铁器传入后开始安装长约10厘米的铁嘴,劳动工效大大提高。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按出虎水(今松花江支流阿什河)及斡泯水(今额尔敏河)流域。下辖7个分部。景祖乌古迺时(1074年前在位),归附于完颜部。世祖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结乌
914—934五代后唐皇帝。933—934年在位。沙佗人(一说其先世为代北胡人)。后唐明宗※李嗣源第三子。生于晋阳(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古城营西古城),小字菩萨奴。天成元年(926),授金紫光禄大夫、检
元朝官员。又译马思忽惕、马思忽惕伯。回回人。※牙老瓦赤(牙刺洼赤)之子。原籍花剌子模。约元太祖十六至十七年(1221—1222),以蒙古军征花剌子模,随父款归成吉思汗,并献管理城市方略,受委随父同治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