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见“隆舜”(2136页)。
见“隆舜”(2136页)。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又译阿喇斯、厄集斯、阿斯呼济。维吾尔族。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散秩大臣阿喇纳招抚吐鲁番时,遁喀喇沙尔(今焉耆)。雍正三年(1725),清军退居哈密后,被策妄阿
解放前新疆蒙古族封建主剥削牧民的一种形式。其制:贫苦牧民租借牧主或喇嘛庙一定量的牲畜,自后,不管牲畜是否有病死或意外损失,每年都要向牧主或喇嘛交付一定量的羔畜和畜产品。若原租牲畜死亡或丢失,则承租人必
水族宗教活动者使用的一种符号,水语叫le244sui33。其中,sui33是我国水族的自称。le24是“书、字”的通称,故水书也就是水字。现在收集到的约有400百多字,按其结构可分下列数类:1.象形—
见“吉里迷”(681页)。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初任火器营骁骑校。康熙三十五年(1696),随抚远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昭莫多(土拉河、克鲁伦河上源之间),准噶尔军万余来犯,随军奋勇进击,大破敌军。五十九年(
藏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部分居民的自称。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河上游及桑河下游。约700多人(1976)。讲自己的土话,基本词汇和语法结构与僜人格曼话大致相同。按村落聚居,内部通婚。疾病丧葬时皆杀牲送鬼。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原称昭和署,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