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3土族第一代陈土司。一作陈子明。本为汉族。江南山阳(今江苏淮安县)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元末为淮安右丞。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率众归明,受封随征指挥佥事。洪武十六年(1383),阵
见“湘水”(2277页)。
瑶语音译。部分瑶族自称。他称“大板瑶”。分布在云南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广西西林、那坡、防城和湖南新田、宜章等地。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始建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砖木结构。东西两寺并立。西寺曾遭毁坏,东寺内主体建筑为礼拜殿,分大殿和窑殿。大殿宏伟壮观,内以阿拉伯经文及花草图案装
书名。清毕沅(1730—1797)撰。220卷。沅,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字秋帆。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曾以内阁中书入直军机处,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通经、史、小学、金石及地理之学。宦迹所至
傈僳语音译,或称“括扒时”,意为“荞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荞为氏族图腾。传说因该氏族成员长于种植荞,故名;另一传说谓远古时有一女子因食荞而受孕,所生之子成为荞氏族的祖先。
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语支之一。早期的分类法,只包括中国境内的鄂温克语(旧称索伦语)、鄂伦春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较新的分类法,在本语支内再划分两个次语支。西伯利亚次语
1567—?明代西藏察木多地区帕巴拉呼图克图三世。又名索南朗杰。藏族。出生于隆布上部。于康区南部、波密、察木多、八宿等地传经说法。屡应丽江土司邀请,往来于芒康、迪庆间,弘扬佛法,曾一度长驻芒康。后被任
见“西阳蛮”(69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