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忠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字靖堂。道光六年(1826),任承德府知府,逾4年,擢热河兵备道。著有《承德府志》80卷。
清朝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字靖堂。道光六年(1826),任承德府知府,逾4年,擢热河兵备道。著有《承德府志》80卷。
藏语音译,一作莫占,原意“女奴”,实亦泛指旧时西藏寺院周围或农村借住领主或※差巴房屋的※堆穷户,故又译作“佃房户”。因须向房主服一定数量的徭役,服役者多为人身依附于房主的女性而得名。
见“奚枢密院”(189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见“参佐”(1551页)。
书名。藏文名《公明满吉勒》,蒙古医药学著作。18世纪末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二世活佛阿旺罗布增丹必扎拉用藏文写成。有木刻版本。内容主要为验方选载。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见“交钞”(875页)。
参见“民屯”(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