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州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清末及民国时期新疆邮政机构。清宣统元年(1909)创置。因原邮传系统(驿站)存在种种弊端,遂由新疆本省筹款,聘洋员毕德森襄办,创设该局。舟马为继,亦利用俄国西伯利亚铁路,传递公文民信。设局址于省城迪化
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北120公里处。出土有炼铁用小坩埚、铁渣、矿石、陶瓴、陶罐等。在距地面约20厘米处,发现1件灰陶三耳罐,从陶罐形制看,为汉代龟兹遗物。
见“庄敬皇后”(878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见“达延汗”(726页)。
书名。朝鲜李民(1573—1649,朝鲜永川)撰。作者于后金天命四年(1619),以幕僚身份赴辽东,参与明对后金的萨尔浒之战,战败被俘,次年释归写成是书。记载满族的社会
元代佛教僧人称号。《元史·世祖纪七》载,至元十六年(1279)帝师亦怜真卒,敕诸国教师、禅师108人于大都(今北京)万安寺设备圆戒。另礼部所属云和署、安和署、常知署、天乐署亦各设教师2人。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土默特旗境内的托力布拉克,靠近阿尔泰路军台的托力驿站。蒙古语称乌鲁什延阿布喇克齐苏默。清雍正十年(1732)建。有正殿及东西配殿,供喇嘛聚会念经,北有房屋5间。为达喇嘛及一般喇嘛住所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