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者
见“忽察”(1486页)。
见“忽察”(1486页)。
东魏孝静帝嫔妃。鲜卑慕容氏。吐谷浑可汗※夸吕从妹。东魏天平三年(535),吐谷浑王夸吕嗣立后,奉行“远交近攻”之策,亲东魏拒西魏,与东魏和亲。武定三年(545),嫁孝静帝为嫔,膺此封号。
见“阔出”(2273页)。
波斯语音译,义为“羊毛织品”、“长毛呢”。《元史·舆服志》:“速夫,回回毛布之精者也”。原产于波斯及中亚等地。元代为制作※天子质孙服的原料之一。参见“质孙宴”(1467页)。
清末新疆民族武装之一。光绪二十二年(1896),塔什库尔干(时称蒲犁厅,即原色勒库尔)的塔吉克和柯尔克孜族青年,为抵御英、俄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募组成。由驻防当地的马队旗官兼任管带,阿奇木伯克兼任总哨,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地区古地名。元宣政院(初称总制院)先后在吐蕃设置驿站27处,计:吐蕃等处7、吐蕃等路9、乌思藏11。《元史》载: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乌思藏因必里公之乱驿站断绝,命给财畜资助
见“察哈尔万户”(2477页)。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元朝官署名。掌英宗速哥八剌皇后宫政及其位下户口、钱粮、营缮诸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置,设寺卿6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
1254—1310元朝大臣。唐兀人。阿波古子,※亦力撒合弟。初为太子真金东宫必阇赤,典文书。至元十八年(1281),任嘉定路达鲁花赤(镇守官),安抚蜀地,奉诏甚谨,民赖以安。迁泉府卿、刑部尚书。二十七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