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河省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参见“热河特别区”(1857页)。
获罪而被流放远方之人。清代发遣东北的流人,主要是汉人。有的因科场案、文字狱、教案,亦有以旗民杂犯等,免死、加等而发配苦寒地方从事苦役,略分为管束、安插、当差和为奴等处置。发遣黑龙江者,以齐齐哈尔为大宗
元代宣政院在乌思藏地方所置地方政权名。亦称萨迦政权、萨斯迦政权。藏传佛教后宏期,乌思(前藏)、藏(后藏)地方款氏(亦作昆氏)家族高僧贡却结布,在萨迦(今西藏萨迦)建寺立宗,创萨迦教派。传至四祖萨班,德
见“沙钵罗咥利失可汗”(1133页)。
1912年新疆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反抗封建压迫的武装斗争。是年初,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因不堪忍受吐鲁番王和当地政府的双重压迫与剥削,在穆依登领导下举行起义,并与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相配合,击溃军阀袁大化的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4卷。民国时期胡翯(号羽高,贵州三都人,汉族)等纂。成书于1947年。是志在(光绪)《镇宁州志》基础上,增补民国以来的采访材料而纂成。共16篇。卷一为志首、地理、前事;卷二为经
①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完颜爽由英王进封。爽名阿邻,天德三年(1151),授世袭猛安。正隆(1156—1161)中,犯海陵王酒禁,贬归化州刺史,夺猛安,旋授安武军节度使。海陵剪灭宗室,忧惧不知所出,会
傈僳语音译,意为“互助”、“换工”。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上的一种换工互助协作形式。多在贫苦农户之间进行,以弥补劳力和牲畜之不足。一般有较固定的换工集团,常在该集团内彼此换工。通常是人工换人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当时在南方一些僚人、俚人聚居区设有越巂僚郡、岩渠僚郡、始平僚郡、沈黎僚郡、甘松僚郡、吴春俚郡等等。朝廷授予当地本民族首领一定
书名。唐代广西地方志。3卷,今存1卷。唐莫休符撰。休符于唐光化年间(898—901)以俭校散骑侍为融州(今广西融水)刺史。内容记桂林山水及舜祠、双女冢、伏波庙、灵渠、牂牁水(即红水河一西江)等掌故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