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所在众说不一,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齐齐哈尔市西的雅鲁河与阿伦河之间,或说在雅鲁河流域,一说在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至乌兰浩特市一线与乌罗护部犬牙交错而居,旧有说在嫩江上游西岸支流喇(今作
明代藏区部落名。驻地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元年(1465),头人千卜等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衣服、彩缎等物。四年(1468),再次入朝,贡马及明甲,赏赐如例。五年,其族人与忍藏、札工等族人一起聚众
?—1641清太宗皇太极之妃。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孝庄文皇后之姊。崇德元年(1636),封关睢宫宸妃。有宠于太宗,生子,特大赦,子2岁夭亡,未命名。六年(1641)九月,太宗方伐明,闻妃病而还,未
?—991五代时北汉国皇帝,北宋官员。北汉世祖沙陀人※刘崇外孙,孝和帝※刘承钧养子。母刘崇女初嫁薛钊,生继恩,后嫁何氏,生继元,皆被舅承钧收为养子,随刘姓。天会十二年(968),养父卒,异父兄继恩嗣位
明代蒙古仅次于大汗的职位。亦译作吉囊、吉能等。副王、副汗之意。史界一般认为出自汉语“亲王”,此外也有认为出自汉语“郡王”、“政王”、“晋王”、“君王”等。《蒙古源流》称:“上天有日月二物,下土有大汗、
?—846唐代回鹘汗国第十四代可汗。跌氏。※昭礼可汗之弟,※彰信可汗之叔。原称乌希特勤。开成五年(840),回鹘为黠戛斯所破,署飒可汗被杀后,为近可汗牙帐十三部推为可汗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一译罗卜札。※达瓦齐长子。乾隆二十年(1755)受清军追击,随父自格登山(今新疆昭苏县境)逃奔乌什,被乌什伯克霍集斯擒执,献于清,遂落籍北京。授公品级,赐乾清门行走。二十四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哈卫,并说清代拉哈河在汪清边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