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禄
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为绥远骑兵游击队,任司令。后改编为第四路警备队绥远骑兵第一团,任团长,人称“老一团”。1921年任清乡司令。后又编为绥远骑兵补充团,任团长。1923年仍统骑兵第一团。1924年在战斗中阵亡。赠少将军衔,于归绥(今呼和浩特)城内建有祠堂。
民国时期将领。字鼎臣。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清光绪年间在土默特陆军第二营当兵。1911年升第三连连长。因不满北洋军阀强行解散该部队,率军起义,经调解仍保留军队番号。1913年改编为绥远骑兵游击队,任司令。后改编为第四路警备队绥远骑兵第一团,任团长,人称“老一团”。1921年任清乡司令。后又编为绥远骑兵补充团,任团长。1923年仍统骑兵第一团。1924年在战斗中阵亡。赠少将军衔,于归绥(今呼和浩特)城内建有祠堂。
赏赐制度。历朝有之,元朝沿之。皇帝每年赏赐诸王、后妃、公主、勋戚固定数量的白银、缎绢、羊皮等物品,称为岁赐。其法始定于太宗窝阔台,增于宪宗蒙哥时。多者每年赐银百锭,缎300疋。为了使诸王群臣效忠,不惜
见“永陵”(635页)。
唐朝大臣。东部鲜卑宇文氏后裔。天宝(742—756)末,先后隶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上元(760—762)中,归唐,累授左、右威卫大将军,封白水县伯,以功迁太常卿。后被鱼朝恩收为养子,改名智德。统
见“做水鬼”(2072页)。
约1790—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都统成德子。字静安。袭侯爵。嘉庆间,历任按察使、布政使、河南巡抚。任内,于南阳筑马营坝防汛,因堵御不速革职。道光五年(1825),擢两江总督,
壮族地区古行政建制。①宋置,治所在永平寨(今宁明县),属邕州(治所在今南宁市),统辖左江流域诸羁縻州县峒,有忠州(今扶绥地)、冻州(龙州)、万承州(大新)、思陵州(宁明)、左州(崇左)、思诚州(大新)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
即“札只剌”(432页)。
西夏官署名。是七等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设博士。
书名。军事史书。16卷。明高岱(字宗伯,湖北京山人,汉族)撰。是书所录皆朝廷军事用兵情事。其中第9卷《开设贵州》,第11卷《平两广蛮》,第13卷《剿清平苗》,第15卷《诛灭岑猛蛮寇》,第16卷《平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