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即“乙弗”(2页)。
?—1801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札拉尔氏。隶齐齐哈尔正白旗。初以优秀射手被选为善射者,随狩木兰围场。后留居京师,由司辔充蓝翎侍卫。乾隆三十九年(1774),清军征金川时,从副将军明亮出南路,因战功迁
五代初河西地区地方政权。参见“西汉金山国”(708页)、“张承奉”(118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登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乌第河流域。
景颇语。汉语俗称“姑爷种”与“丈人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盛行的一种单向姑舅表婚制。习惯规定,姑家的男孩必须娶舅家的女孩为妻,即姑爷家的表兄弟,是舅家表姊妹的当然丈夫,故姑家被称为“姑爷种”,舅家被称为
1723—1757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姓伊克明安。※拉藏汗长子噶尔丹丹衷遗腹子,后随母博托洛克改嫁辉特部首领伟征和硕齐,遂继父姓。初领准噶尔一昂吉。乾隆十五年(1750),以噶尔丹策零长子喇嘛达尔札
见“交钞”(875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岭西部。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旧唐书》称该部位于婆莴室韦东,分布在今小兴安岭北段西侧纳谟尔河流域(一说在外兴安岭南的西[昔]林木迪河源东)。为室韦中的强部之一。唐以后不见于
西域古湖名。见《长春真人西游记》。位于昌八剌(今新疆昌吉)至阿里马城(今新疆霍城县西北)间,即今新疆博乐县南赛里木湖。柯尔克孜族称之为色忒库尔(乳海),蒙古族称察罕赛喇木淖尔(白静湖)。
西夏军种名。简称擒生,编制十万人。非战斗人员,其职责是在作战中俘掠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