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哈巴拉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见“忽母思部”(1489页)。
古部落名。为“羌之别种”。唐代约分布于今四川西北、青海东南一带。辖户四万,拥兵万人。以女为首领,故称。为别于西海(今青海湖)之西女国,故称东女国。王号宾就。王死仍选女为大、小王为嗣。女官在内,男官事外
意谓遗产税。又译塔里卡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其制: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按规定收税2.5%至5%。因税吏经常高估、冒估,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清军收复南疆后
①辽圣宗天辅皇帝耶律隆绪年号。1012——1021年,凡10年。 ②(?—176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乌雅氏。雍正二年(1724)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九年(1731),迁侍郎。乾隆八年(17
①亦作“忽土”。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与人同受福”及“福祐”等意。金代有以此命地名及人名者。如金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有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伐辽誓师之地汉名“得胜陀”,女真语为
蒙医中的物理疗法。分热罨和冷罨两种。热罨疗法起源很早,最初蒙古人用石块或砂砾加热在患处热熨,后改用黄油涂于毡上热敷,效果甚佳。经过反复实践,不断改进,形成灼治患部的灸疗。但民间仍多沿用油毛毡热敷,红糜
见“萧阿剌”(1995页)。
即“田玄”(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