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见“奚的部”(1894页)。
见“猛安谋克”(2077页)。
西域古国名。昭武九姓国之一。建都那密水(今泽拉夫善河)。旧为康居地。国初无主,臣属※康国。康国王令子乌建领之。都城方3里(一作千里),兵千余人。居民好音乐歌舞,善商贾。俗信得悉神。隋大业(605—61
见“额克卫”(2531页)。
书名。撰者不详。80卷。作者从国史馆所纂大臣列传原稿本中抄录清初至乾隆末年满汉著名的大臣传记而成。其中满洲名臣传48卷,正传639人,附传138人;汉名臣传32卷,正传279人,附传28人。对研究清史
书名。作者名佚。1册。略述光绪二十一年(1895)三月至二十二年(1896)一月,西宁府、循化、巴燕戎格、大通等处回族、撒拉族人民起义及其被镇压的经过。别录当时电旨、电奏,并附有西宁城防及攻守图10幅
元政区名。蒙古汗国宪宗八年(1258)设。治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城(即高丽和州)。蒙古兵进入朝鲜半岛后,高丽龙津县人赵晖、定州人卓青,于是年以和州及其以北地附蒙古,蒙古乃置该府于和州统辖其民。元至正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墨脱地区。用于婴儿。将尸体用布包裹装入剖开的大葫芦里,在屋内底层挖深坑掩埋,平实地面,不留标记。忌外人知晓。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摊派”。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旧制:各地驻扎大臣衙门服食日用所需,皆由阿奇木伯克供应,而阿奇木伯克及其随从除每月按定额向所属人民收取“克列克里克”(意谓“需用”)钱之外,又恣意苛敛,从
旧时傣族官名。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同胞兄弟中年长有威望者充任,协助土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指挥监督衙门中管理财粮、征课及勤杂事务的大小官员。有的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