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即“小辽水”(150页)。
1628—1686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三女,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公主。崇德四年(1639)正月,下嫁孝庄文皇后兄子蒙古科尔沁部奇塔特。八年(1643),赐固伦额驸仪仗。顺治六年
清代德格女土司。藏族。为德格土司鲁珠布嘉木措之妹。自幼为尼。协办土司事务,为众信服。因其兄于乾隆四十年(1775)病故,子年幼,不能理事,经大小头目、百姓禀奏,愿由其护理土司事务。时因清军剿办金川,运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见“女真文”(145页)。
北宋湖南桂阳瑶民起义首领。因桂阳地方官府残酷捕杀贩盐入山的瑶民和肆意掠夺瑶寨,瑶民积怨如山。庆历三年(1043),号召瑶民响应黄捉鬼发动的反官府、除暴吏的斗争。不久黄捉鬼遇害后,联合当地瑶、汉百姓,掀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五世达赖喇嘛却本堪布。康熙八年(1669),任第巴。曾与蒙古达赖汗欲遣兵击不丹,经扎什伦布寺僧人与其谈判,始罢。次年,主持修缮小昭寺经堂、围墙和金顶。执政期间,制定了官员、贵族
1856—?清光绪年间苗族抗法斗争首领。又作项从周。苗名年四,亦名项四。云南麻栗坡猛洞野猪寨人。苗族。少年习武,力举百斤。秉性刚正。因猛洞常遭法国侵略者凌辱和武装骚扰,并强迫猛洞各族人民缴纳赋税和服劳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古称。元时已有“天房”之名,指中国伊斯兰教徒礼拜时的朝向,即朝向阿剌伯半岛西边城市麦加的“克尔白”(立方体)。明代称“天方”,专指麦加和阿拉伯地区。因伊斯兰教创始于麦加,故又称天方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