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业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喇嘛及尺巴喇嘛商定,亦可充任。地位相当于小头人。
元地方政区名。斡朵怜,清文献作鄂多里。元初于水达达女真地所置5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治所故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牡丹江右岸马大屯附近,一说为依兰县城北门外松花江南岸旧古城。建州女真
指黄口小儿。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见“龙仔”(493页)。
见“兀失卫”(108页)。
1910—?革命英雄。畲族。江西兴国县人,改名李挺。1926年参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该县东固革命根据地任交通、联络和情报工作。1928年5月参加工农红军第七纵队。后被组织派到南京、上海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孛老站道”(991页)。
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620页)。
①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归化土默特左翼都统※古禄格第五子。初任佐领。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都统,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七年(1668),选兵与副都统阿迪侦御准
?—1396土族东祁土司始祖。蒙古族,一说维吾尔族,其后世逐渐融于土族中。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元末任甘肃行省都司右丞。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任河州前卫指挥,严守甘青一带。五年,率“土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