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课司土副使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井、山井盐井均设此官。
官名。明代在内地井盐、矿盐产地,设盐场、盐井盐课司大使、副使,隶盐课提举司。在少数民族产盐区亦以当地归附的土民头目任盐课司土副使,为管盐的世袭小土官,亦有不许世袭者。云南省剑川州弥沙盐井、浪穹县顺荡盐井、山井盐井均设此官。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参见“骆越”(1782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清通典》载:“云南土把总五十五人,曰勐乌一人。”《清文献通考》载:“勐乌土司,在普洱府边外。”明成化年间(1465—1487),宣慰使※三宝历代曾命其子三凯冷食邑于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间(1264—1294)置芒部路,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土官安兹归明。十六年,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弟发绍赴京朝贡,授世袭土知府,后在京病卒,总兵官命己作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
参见“藏币”(2567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书名。广西桂林山水志。1卷。明王士性(1546—1598,字恒叔,浙江临海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桂林山水及各洞。卷前有《自序》,自称为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的续篇,故名。书中分别记述独秀山、叠彩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