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峒
旧时壮族土官名。为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一级(相当于区、乡)土司衙门的首席土官。负本峒总责。下设总化(总管)、副峒、掌峒、钱峒、权隘各1人,分管各村屯及有关事宜。世袭,接替时由知州、知县加委。领有官田以为薪俸,由本峒农民为其无偿耕作,收获归官家所有。
旧时壮族土官名。为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一级(相当于区、乡)土司衙门的首席土官。负本峒总责。下设总化(总管)、副峒、掌峒、钱峒、权隘各1人,分管各村屯及有关事宜。世袭,接替时由知州、知县加委。领有官田以为薪俸,由本峒农民为其无偿耕作,收获归官家所有。
见“蒙古单鼓舞”(2340页)。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位于今新疆和田县城西约10公里处。尚未经科学发掘。面积约10平方公里。全部文化层被掩盖在3至6米深洪积层下。曾出土多件金页、金箔花形饰片、佛象、小金鸭、大量陶片和兽骨。陶片中多有各种纹饰和人形、兽形图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87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子,※东吾之弟。永平二年(公元59年),东吾随父降汉,入居塞内,继续与汉朝对抗。建初二年(公元77年),与众聚兵,叛出塞,拒击金城太守郝崇追兵,战于荔谷,大败官军,斩2
又作莫昆、木昆。满语音译,意为“兄弟”、“同姓人”。汉译其意为“宗族”或“家族”。女真、满洲等族指称血缘相同的成员所结合的大小群体。与金朝阿骨打初设的“谋克”氏族单位相似,同属于父系血缘的组织。清代八
见“怀信可汗”(1117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他鲁、他留。他称㑽郎族。原为所属村寨名,后以之为本支名。主要居住在云南省丽江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