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1390元末明初云南丽江土官。又作木得。原名阿甲阿得,字自然,号恒忠。纳西族。元末丽江路宣抚使阿烈阿甲长子。任通安州(今丽江县坝区)知州,升丽江路宣抚司副使。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明
1455—1502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本安,号介圣。纳西族名阿习阿牙。※木嵚(阿地阿习)长子。成化二十二年(1486)袭父土知府职。弘治六年(1494),黔国公沐琮奏赐该州沙阑村置田,名曰“奉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独龙语音译,即小铁锄。解放前夕云南独龙族还普遍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它是直接在原始木锄(独龙语称“戈拉”)的尖部镶上一小块铁片而成,铁片长约9—12公分,最宽处约3公分,多用废旧砍刀、铁锅片加工制成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第四子。初驻牧于准噶尔地区。康熙十年(1671),噶尔丹自西藏归,杀车臣,逐卓特巴巴图尔。为避害,徙牧青海。依青海和硕特部。后别分旗置佐领,为青海
见“火筛”(392页)。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工”。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雇工的称谓。雇工分长工(拉祜语称“卧结”,意为“奴仆”)和短工(拉祜语称“戛八”,意为“帮工”)两种:长工除与主人一道参加农间劳动外,还要担负砍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