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指因自然灾害、战乱或生活饥馑而流落异乡的谋生者,历代有之、情由各异。清代,汉族等流民多出关到东北、内蒙古各地从事农商以求生。清廷对流民的政策各个时期亦有不同。原制,内地民人概不许私自出关,需凭印
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地名。土名孤榆树屯。位于今吉林省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吉林榆树县。辖域东界黑龙江五常府,西至新城府,南连舒兰县,北接双城府。厅境历代沿革同※新城府。清初在其地设通蒙古重要驿站伯都钠,
即“喀尔喀法典”(2207页)。
地名。即今四川小金县。位于大金川东。其地隋唐为金川夷部,曾置金川县。垂拱(685—688),没于吐蕃。明代封金川寺僧为演化禅师,主持金川地方事务。后土酋势强,僧官失权,其地分为大小金川两部。清初相继归
见“浪峨”(194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华陀罗海,南至多伦呼都克,均接本部中前旗界;西与北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俄罗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为贝子阿南达长子贡楚克,康熙三十六年(1
党项人。西夏初期切韵博士。和令犬长共同编纂以九品音分类的西夏文字典《音同》。后此书多次刊印,流行颇广。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
见“阿旺降白选热嘉措”(1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