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基层官吏。受州县官之命掌办乡屯事务。或由县官直接委派,或由该乡群众选举由县官任命。任期不定。管辖区域无固定四至,通常以30里方圆为其范围。下设牌头,每10户推选一名或由乡约委派,
亦作“佛六兰”、“佛力兰”,即“弗力兰”(670页)。
?—755唐朝将领。高句丽人。高氏。四镇校将舍鸡之子。年20余,从至安西,以父功补游击将军,数年父子并班。善骑射。唐玄宗开元(713—741)末,为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天宝六年(747),奉诏
?—1861清朝官员。字粒民。满洲镶蓝旗人。由户部笔帖式历员外郎。道光二十九年(1849),授江苏镇江知府。为人宽惠,尤重视选拔人才,每遇府试及课书院日,必亲自批阅,所取多名士。咸丰三年(1853),
契丹语,又译作“合里只”、“合理只”、“合李只”。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穆宗※延昌宫。承天太后※崇德宫下一瓦里也以是词为名。应天太后※长宁宫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固里河卫,误刻为右里河或吉里河卫。永乐七年(1409)置,在前苏联结雅河上源吉柳伊河流域。
见“木速蛮”(257页)。
古族名。又称始呼之戎。戎的一支。分布于晋南。商太丁七年,为周人所败。
傣族传统的医药科学。有悠久历史,民间多由不脱离农业生产,懂得医药知识的“摩雅”(傣医)于劳动之余采药制药,为人治病。诊断方法与中医相仿,亦分望、闻、问、切等步骤。所用药品具有明显地理特征,药源包括当地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