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墩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出懒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
见“扎童卫”(193页)。
见“耶律滑哥”(1322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
即“达戈纹”(725页)。
见“耶律图鲁窘”(1326页)。
1905—1968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23年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学校。1924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25年入黄埔军校学习。1926年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回内蒙古从事农民运动。1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街子工(撒拉语为安吐里,意为“六家村”)、查加工(撒拉语为奥提根,意为“高处”)、苏只工(撒拉语为阿勒吐汉都,意为“六街道”)、查汉大寺工(撒拉语为奥勒米尺德,意为“大礼拜寺”)。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土质良好之庄园”。亦称昔孜、桑主则、三竹节寨、夏雄甲姆。相传此庄园旧时属仁布宗管辖,称“昔卡桑珠则”;又传该地最初乃以寺庙为中心逐渐扩大形成,故又有“扎什伦布”之称。历为班禅额尔德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