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修削筷子,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吐谷浑之别称。见“吐谷浑” (766页)。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即“兀惹”(107页)。
藏语音译,意“糌粑事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糌粑的机关。设五品僧俗官员各1人,管家2人,任期3年。专司拉萨传召法会期间向大小僧团发放实物代金或糌粑,并办理政府典礼时所需之油炸糕点。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清太祖努尔哈赤年号。1616—1626年,凡11年。
1826—1874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正学。彝族。云南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人。原籍蒙化直隶厅南涧(今南涧彝族自治县)小李自摩村人,本姓“字”,因入赘李家而改姓。少时作奴仆。咸
见“广宁府路”(133页)。
晋代卢水胡首领。贰县人。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正月,与休屠胡(屠各胡)董成、张龙世、新平羌雷恶地等起兵,归附前秦大司马、鲁王苻纂,拥众10余万。建彭沛谷堡于贰县。七月,为后秦姚苌所败,失堡,走杏城
传说中的古代巴人首领。名务相。相传其地有五姓:巴、樊、瞫、相、郑,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在今湖北长阳县境)。其山有赤黑2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余四姓皆生于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相约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