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彝族土司。亦称“水西宣慰司”。明洪武初置,治今贵阳市城南。初属四川,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辖境约当今贵州省西北部,息烽、修文以西,普定以北,水城以东,大方以南,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区。史
见“搠儿马罕”(2355页)。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1812—1875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乌拉特右旗人。台吉道尔吉之子。被选定为内齐托音呼图克图六世,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五月举行坐床典礼,北京普陀寺德木齐呼利岑贵等前往呼和浩特参加。
北魏大臣。字阿龙。匈奴独孤部人。东雍州刺史※刘乞归之子。原居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后徙河南洛阳(今洛阳市)。宣武帝(499—515年在位)时,任给事。请疏黄河,以通漕运,授龙门都将。以历年功不就,
清代禁卫军演练摔跤、射箭、骑马等技艺的军营。后金天聪间(1627—1636),侍卫中已有蒙古“布库”,即摔跤手。康熙八年(1669),圣祖玄烨以辅臣鳌拜专横,虑其力大难制,乃选侍卫、拜唐阿(执事人)年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郑裕孚编纂。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函3册。卷首有绥远省全图、归绥县全图、归绥城郊图。全书分14目,即:舆地、建置、民族、经政、学校、神教、党务、产业、职官、选举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即“阻卜”(1259页)。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喇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清廷为防止蒙、藏大贵族在活佛转世时操纵作弊而制定。乾隆五十七年(1792)确立,次年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