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苴子统
见“罗苴子”(1416页)。
见“罗苴子”(1416页)。
明代湖广龙潭土官。土家族。任龙潭(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据《明史·湖广土司》载,“素贪暴,据支罗洞寨,以睚眦杀人,系狱”。其子黄中以随征白草番功为之赎罪。出狱后益骄,同子结李仲实等,恣行于四川云阳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1222金朝大臣。东北路(治今吉林洮安东)乌连苦河猛安人。契丹族。移剌氏。以荫补吏部令史,转枢密院,调滕州军事叛官,历甄官署直长、王府司马、顺义军节度副使。转同知开远军节度事,签北京、临潢按察事。
1867—1925清末民初两广官僚军阀。字子诚。哈尼族。云南稿吾卡第五代土官龙汝霖之子。幼好武,性刚愎,惯权术。不满长兄※龙觐光代办纳更土司事务,串通胞兄龙裕光逼其让权,出走四川、广西。光绪二十六年(
辽景宗天赞皇帝耶律贤年号。979—983年,凡5年。
蒙古语音译,原意为“畜群”。通常指蒙古牧区牧工与牧主间的一种牲畜承放制度。清中叶以前蒙古封建王公贵族、旗府、寺院、上层喇嘛等把畜群托给属民代为放牧,称为“放苏鲁克”。一般是牲畜的乳、毛等归牧民,孳生畜
完颜部首领之一。女真完颜部人。居邑屯村。国相※雅达之子。曾辅佐金景祖乌古迺理政。辽咸雍十年(1074),劾里钵(世祖)继任部落联盟长后,因怨劾里钵迫令雅达让国相位给其弟颇剌淑,与兄弟散达阴结劾里钵叔父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1636清初将领。满族。纳喇氏。又作霸奇兰。祖籍伊巴丹(今吉林省伊通河流域)。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期,率属来归,隶镶红旗满洲。屡从太祖出征,战绩卓著。沙岭(今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之役,率五牛录兵
明清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镇西路军民总管府,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西府,永乐元年(1403),改为干崖长官司,以土酋曩欢为副长官,自此三年一贡,不绝于朝。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