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模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若干公田作报酬。
旧时京族地区负责村寨“哈亭”(神庙)烧香之人。由村寨“嘎古”(长老)推选,经神前占卜而定,任者必须人财两旺、儿孙满堂和妻媳俱全,且任职前要为群众抬过棺材和为神庙服过杂役。任期为3年,任职期间可耕种神庙若干公田作报酬。
景颇支语音译(载瓦支语称“准”)。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对奴隶的称谓。其来源通过买卖、人身抵债、掠夺等。一般分为“星南木样”(家内奴隶)和“昂木样”(家外奴隶)。前者与主人同居,随主人姓,称主人为父母,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
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号。诸史籍亦译作莫弗、莫贺弗、莫何弗、莫何去汾、莫贺咄、莫弗纥等。见于匈奴贺兰部、乌桓、柔然、高车(敕勒)、室韦、契丹、乌洛侯、突厥等民族。《通典·边防十三·突厥上》云:“
见“克失旦”(986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东察合台汗国大臣。又作异密·忽歹达。一些史籍称之为别失八里异密。朵豁剌惕部人。播鲁只之子。父扶立秃黑鲁·帖木儿为东察合台汗国第一代汗,其家族遂成为控制军国大权的地方势力,以阿克苏、喀什噶尔、叶尔羌、和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
即“岩大五”(1408页)。
1285—1347元朝大臣。蒙古蔑儿乞氏。谨只儿之子,中书右丞相※伯颜弟。初扈从武宗,继侍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于潜邸,任典用太监。仁宗延祐至英宗至治年间,历任吏部郎中、侍郎、兵部尚书、典瑞院使,迁大都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