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多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京师贡马,赐钞、币、袭衣等。后,按三年一贡例入朝。长官依例袭替。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汉代官名。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初置。统领由归附之匈奴人编组的※池阳胡骑(屯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故名)。俸2千石,下领丞、司马。
清代哈萨克中玉兹(鄂尔图)分支部落名。又译柯勒依。先民为蒙元时期克烈部。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首领王罕被成吉思汗战败后,被迫西迁,后遂融合于哈萨克,为左部哈萨克重要成员之一。乾隆二十二年(1
参见“目肘”(557页)。
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
拉祜语音译,意为“租种”。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租佃的称谓。随着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解放前在拉祜族内部已产生租佃关系,出租的土地大多是水田(旱地在拉祜族内部多为“借种”),出租者多是地富阶级,租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
见“耶律庶成”(1320页)。
见“赤驹”(1011页)。
1215—1260蒙古国宗王。又译穆哥、木哥、莫哥等。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孙,※拖雷子。元太宗八年(1236),随汗子阔端进军四川,受命由阴平郡入蜀,配合诸军攻占成都。定宗后海迷失称制三年(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