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巴·贝丹曲琼
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出自聂巴谿卡家族。钦波仁钦桑波后裔。首任娘麦桑主孜宗本(相当今日喀则县长),改称仲钦官长(即大秘书官),投靠帕竹。后任乃乌宗宗本。主持建门卡谿卡,修缮大昭寺,修琉璃顶,以石板铺地,加建围廊及转经楼顶、彩绘壁画。帕竹大司徒死时,邀请拉萨河上下游密咒僧人大肆设供祭祀,后沿以为俗。
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4世纪人。出自聂巴谿卡家族。钦波仁钦桑波后裔。首任娘麦桑主孜宗本(相当今日喀则县长),改称仲钦官长(即大秘书官),投靠帕竹。后任乃乌宗宗本。主持建门卡谿卡,修缮大昭寺,修琉璃顶,以石板铺地,加建围廊及转经楼顶、彩绘壁画。帕竹大司徒死时,邀请拉萨河上下游密咒僧人大肆设供祭祀,后沿以为俗。
见“玄城卫”(623页)。
见“自营地”(820页)。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呼尔哈河卫。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答罕山等8卫同时设立,以普速等为指挥、千户。清代有呼尔哈河
官名。指挥使系明代卫的军事长官,秩正三品,外卫隶都司或行都司、留守司。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羁縻卫,亦以此名义封授当地豪酋,赐以印记、诰命、冠带,准世袭。令其谨守疆土,抚辑土民,服从征调,依例朝贡,不纳租赋
见“萧图玉”(1996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钱币铸造。始设于夏仁宗天盛十年(1158)。仁宗命监察御史梁惟忠执掌,铸天盛元宝钱,通行于国中。
1633—168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诏钪勒之弟。据《泐史》载,康熙八年(1669),兄卒,侄刀糯勐袭职,以年幼,曾受清廷命代理司务。二十年(1681)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厄德格讷鄂拓克。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翌年,首领阿济比遣锡喇嘛噶斯朝觐,受到清政府隆重接待。二十七年(1762),所属鄂斯诸处为霍罕侵据,清尚书永贵,遣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