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一等公佟国维子。康熙帝孝懿仁皇后之弟。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一等侍卫。五十年(1711),任步军统领,掌京城重兵。五十九年(1720),擢理藩院尚书。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初为舍人,与千户拜迭力迷失、平章革失帖木儿等共管哈剌灰。成化年间(1465—1487),哈密为土鲁番攻占后,率众居苦峪城(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县东南)。弘治七年(1494),被明
见“耶律弘古”(1308页)。
即“火不思”(392页)。
1688—1755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十四子,雍正帝同母弟。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五十年,从康熙帝巡视塞外,自是辄从,深为康熙帝所爱。五十七年(1718),以抚远大将军,征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1747清代将领。武术家又称“沙密尔”,(“密尔”,系波斯语“长官”之意)。山东冠县张秋镇人。回族。雍正四年(1726)中武举。翌年又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后被荐署西安城守营参将。乾隆十二年(17
1559—1622后金将领,五大臣之一。满族。觉尔察氏。世居瑚济寨。完布禄子。少年从父归太祖努尔哈赤,隶镶蓝旗满洲。明万历十一年(1583),率兵破萨尔浒城(今辽宁省抚顺市大伙房水库东南隅)。十二年,
清朝管理蒙古热河地区的最高长官。驻地在热河。乾隆三年(1738),设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改设都统,驻承德府(今河北承德市),辖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管辖喀喇沁3旗。掌管蒙汉交
参见“羽奴思”(9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