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即“木板令”(256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授龟纽银印。至大四年(1311),亦思丹受封。
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1206—1271元朝大臣。字显道。西唐兀氏。夏献宗时(1223—1225)右丞相高良惠子。夏乾定三年(1225)举本国进士第。西夏亡,隐居贺兰山。元太宗访求河西贤者,因被推荐,太宗召见欲之,遽辞归。
即“吴朝俊”(1075页)。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军进军西北过程中陆续建立,至乾隆二十年(1755),固定的台站已有:索果克、味和尔、嘎鲁图、乌兢、勒达盖图、乌尔鲁、昌吉斯台、那林楚布里克、库兰阿吉
见“罗桑雪智旺秋嘉措”(1426页)。
一种圆锥形帐幕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撮罗”,意为“尖”或“尖顶”;“昂库”亦作“安口”,为“窝铺”、“棚子”之意,即尖顶棚。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一般用作冬季住房。与鄂温克人的“萨喜
见“耶律宗真”(1315页)。
金朝将领。女真族。纥石烈氏。原为知兴中府事。承安四年(1199)二月,代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尽受其治边方略。泰和五年(1205)九月,以河南路统军使充贺宋生日使。翌年四月,遣严整、阎忠、周秀等入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