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荒小记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书名。近人刘介著。1册。作者为广西古化(今永福)人。曾旅游至三江、融县、贵州丙妹等地。以所见之苗、侗、瑶等族社会状况,笔之于书。内容分氏族、居住、饮食、服装、家庭、婚丧、语言、祭祀、物产、工商业、交通、刑罚、体质、诉讼、契券、集会、瘴蛊、音乐、娱乐等21章。附照片8幅。为研究民国时期广西苗瑶等族的参考资料。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34年再版。《史地小丛书》有其辑文。
1582—?明代东蒙古左翼敖汉、奈曼两部领主。又称格根孟克,一说即汉文史籍所载之称台吉、成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苏密尔(亦译作萨穆尔)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
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习惯法。彝语又称“尔德杰威”,意为规矩、道理。用以处理一切社会问题,人人必须遵守先例,遇事援引、参照以前执行的习惯办法,彝称“跟路路”。但历代也有一定的改进与灵活变通。主要内容包括几个
见“巴达哈伤”(414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珞巴语音译, “阿列”意为“好”,“蒙清”意为“一般的”、“中等的”,即“中层阶级”、“中等富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见“哈真”(1629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
见“土河”(63页)。
契丹语官名。又作“梯里已”。《辽史·国语解》称:“惕隐,典族属官,即宗正职也。”※耶律阿保机称帝第二年(908)始置,以皇弟※耶律剌葛为首任。据《百官志》,契丹设有“大惕隐司”,下设惕隐、知惕隐司事、
参见“民屯”(666页)。
?—738唐代云南六诏中的越析诏(么些诏)主。辖今宾川至金沙江北的盐边一带。开元二十六年(738),被豪酋张寻求(白族)杀害,南诏主皮逻阁乘机在唐剑南节度使王昱支持下移越析诸部,并越析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