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沃楞卫。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改作沃楞卫,并说清代有沃楞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南40余里处。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吕宁、令能、哩宁、垒宁。如史载宋庆历三年(1043)七月,西夏派遣使臣吕尼如定兴舍等人赴宋朝议事。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见“哈兰城卫”(1639页)。
元代蒙古官名。放牧大印子马群者及执事官员。时元廷有14道牧地,其“马之群,或千百,或三五十,左股烙以官印,号大印子马。……牧人曰哈赤。有千户、百户、父子相承任事。”(《元史·兵志三》)隶属太仆寺。朝廷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见“那木罕”(929页)。
日本对满洲实行经济掠夺的具体计划。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后,以“借地养民”为幌子,在伪兴安省设立荒务局,并于1939年制订此“要纲”,动员大量日本移民进入“满洲”,使兴安南省、兴安东省、大兴安岭、札兰屯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人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金宗室※完颜宗干之孙名阿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