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儿罕
见“古儿罕”(440页)。
见“古儿罕”(440页)。
见“耶律良”(1301页)。
门巴族翻地的木制工具。门巴语音译,意为“翻土器”。用质地坚硬的青杠木制成,其形略似我国南方农民使用的踏犁。全长170厘米,最粗直径10厘米,下端削成正面平滑,背部圆凸起脊的尖锥。距尖端约60厘米处,用
1639—1703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曾孙。顺治十二年(1655),由三等侍卫进一等。康熙八年(1669),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年,迁吏部侍郎。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陷湖南,奉命赴
元世祖忽必烈命国师八思巴创制的拼音文字。忽必烈于至元六年(1269)颁发专门诏书推行。诏中称“蒙古新字”。时隔不久,于八年(1271)皇帝又下令改称“蒙古字”。史书称“蒙古国书(字)”或“元国书(字)
见“曷苏馆”(1652页)。
见“昆都力哈”(1410页)。
见“铁骊”(1877页)。
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凡蒙古妇女妊娠,将及月辰时,则移居于其他毡帐。若生子。则宴亲亲友。元代宫廷亦有此俗。《元史·祭祀六》载:“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锡百官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