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璀
见“萨催”(2005页)。
见“萨催”(2005页)。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见“忽汗海”(1488页)。
清廷初封其显祖塔克世本支的九等爵位。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极以“清”号立国,即帝位,始定王公以下九等爵。其名次循序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
见“阿克撒卡尔”(1235页)。
传记名。元欧阳玄(1273—1358)撰。玄字原功,号圭斋。浏阳人,延祐进士,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参与修辽、金、宋史,为总裁官。记述偰氏的族属、兴起及元代的政绩。偰氏以居和林城(今蒙古哈尔和林)北之偰
古水名。所指约有三说:或说是今大兴安岭西之根河;一说是前苏联境内结雅河东部支流谢烈姆扎河(旧作西林木迪河,今也译作昔林扎河);也有说为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河源庆吉勒绰尔河。北朝至隋,室韦族深末怛部居此水
参见“傣”(2242页)、“傣族”(224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六镇”(382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