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皇统(1141—1149)间,完颜雍(世宗)受封;五年(1145),蒲察阿虎迭使宋为贺正旦使,封此爵。天德(1149—1153)初,完颜晏受封;泰和二年(1202)章宗子完颜忒邻受封。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皇统(1141—1149)间,完颜雍(世宗)受封;五年(1145),蒲察阿虎迭使宋为贺正旦使,封此爵。天德(1149—1153)初,完颜晏受封;泰和二年(1202)章宗子完颜忒邻受封。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界札鲁特左翼旗,西界阿噜科尔沁旗,南界喀尔喀左翼旗,北界乌珠穆沁左翼旗。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
见“佑宁寺”(1087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1905—1968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23年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学校。1924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25年入黄埔军校学习。1926年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回内蒙古从事农民运动。1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忽都忽、胡土虎、失吉忽秃忽,汉人称胡丞相。塔塔儿氏。宋庆元二年(1196),本部为金军及蒙古军所败,被获,为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后随从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以善射著称,享“那颜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西域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或作喀楚特。位于帕米尔高原东南。即今巴基斯坦坎巨提地区。首府棍杂(宏札、洪扎)。清朝藩属。户口近万人。岁贡中国砂金1两5钱,例赏大缎两疋。光绪十八年(1892)七月二十五
见“王罕”(201页)。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