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蒙古待遇条例

蒙古待遇条例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1912年8月19日正式公布,内容为:嗣后各蒙古均不以藩属待遇,应与内地一律,不使用“理藩”字样;各蒙古王公原有管辖治理权一律照旧;蒙古汗、王公、台吉、世爵照旧承袭,在本旗内所享特权照旧无异;副都统及总管任职为世袭;蒙古各地呼图克图、喇嘛等封号仍照其旧;蒙古对外交涉及边防事务归中央政府办理。蒙古王公世爵俸饷应从优支给;察哈尔八旗游牧之地及已开垦设治之处仍旧设置,为蒙古王公筹划生计之用;蒙古人通晓汉文并合法定资格者即任用京、外文武各职。此条例成为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对蒙古统治的基本政策。

猜你喜欢

  • 花沙纳

    1806—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学家。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特。字毓冲。内大臣※德楞泰之孙。世居察哈尔之崇古尔地方。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四月散馆,授编修。七月,任日讲起

  • 向宗头

    南北朝巴建少数民族首领。建平郡(治今四川巫山县)人。族属巴建蛮。晋建平夷王向弘后裔。南朝宋泰始(465—471)中,率众反抗王朝统治。南齐永明(483—493)初,复与黔阳蛮田豆渠等联合,聚众5千人,

  • 魁白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察哈尔汗属下宰桑。皇太极时(1626—1643年在位),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十一年(1654),从靖南

  • 弘始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9—416年,凡18年。

  • 嘲稳部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置该部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都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此恩威兼制,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十

  • 撒吉思

    元朝大臣。又作撒吉斯。畏兀儿人。阿大都督多和思次子。初为太祖弟斡赤斤必阇赤(书史),领王傅。后以拥立斡赤斤嫡孙塔察儿功,与火鲁火孙分治国王本部事,掌黑山以南。后从宪宗蒙哥攻宋钓鱼山,建言乘势定江南。在

  • 不地

    见“卜赤”(18页)。

  • 玉保

    ?—1757清朝大臣。蒙古镶白旗人。乌梁海济勒门氏。初任理藩院笔帖式,累迁郎中。乾隆三年(1738),升侍郎。八年(1743)、十二年(1747),二次率准噶尔使者入藏熬茶礼佛。十六年(1751),迁

  • 奥失部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五代会要》记为奥质部;《新五代史》记为粤质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

  • 麻普

    即“马步”(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