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1738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康熙间入伍,任把总。累迁建昌路都司。雍正二年(1724),补抚标右营守备,奉命镇压贵州布依族、苗族起义。三年,攻占乌蒙,任寻沾营参将。八年(1
亦作辖。满语希鸦合音,音译,汉译“侍卫”。清代帝王的侍从护卫武官。明万历十六年(1588),扈尔汉(佟佳氏)从其父归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时年13,被抚为养子,赐姓※觉罗。稍长,使为虾。三十七年(16
见“额敏河”(2532页)。
?—553南北朝时期柔然君主。郁久闾氏。※豆仑可汗孙,※登注俟利次子。北齐天保三年(552),柔然可汗阿那瓌被突厥攻破自杀,部众四散。父登注、兄库提随阿那瓌太子庵罗辰拥众投奔北齐,遂被余众立为柔然君主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人奴”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金宗室※完颜宗干之孙名阿合。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唐代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西戎州都督拓跋赤辞从子。贞观(627—649)初年,从父拓跋赤辞助吐谷浑反唐,被唐廓州刺史久且洛生击败,太宗遣岷州都督李道彦招谕之。后与拓跋赤辞和拓跋部首领拓跋细豆等率众归唐。
宕昌羌国王。梁弥邕死,北魏正始二年(505)二月,魏宣武帝以其宕昌国世子,封宕昌王。同年四月,向梁献甘草、当归,梁武帝诏以行宕昌王为使持节、安西将军、都督河凉二州诸事、东羌校尉、陇西公、宕昌王。天监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