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龙州附郭县,县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渤海镇。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一带,辽将其与丰水、扶罗县合并,置迁民县统之。渤海大彝震咸和十八年(日本仁明天皇嘉祥
见“耶律古乃”(1308页)。
①清穆宗载淳年号。1862—1874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穆宗载淳(1844页)。
见“博尔术”(2150页)。
官名。西夏建国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府,及属州下属低级军吏。李继迁、李德明时期均置。
见“俄蒙协约”(1685页)。
见“佛阿拉”(1096页)。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夏卜浪圆满法洲”。在青海同仁县夏卜浪村。系黄南地区最古老寺院之一。元至正元年(1341),由曲结顿珠仁钦建,后由其侄释迦桑布主持寺务。后毁于兵乱。约民国初年,由叶什姜寺之加央扎巴
见“耶律术者”(1308页)。
地名。①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统六州之一。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东之西拉木伦河旁,初袭用原州名,重熙元年(1032)降为义丰县,后又更名富义县,隶辽上京道庆州。 ②金天德三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