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省阿坝县境内。为称霸川西北之大部。由墨颡土官统治,故又称“墨颡部落”。百年前,中阿坝分属80个土官统治,墨颡土官仅辖有铁穹、脚摩、费俄、诺若、空格礼、德尔马龙等寨。后势渐强,先后兼并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
沙俄为扩大自恰克图经库伦、张家口、通州至天津的陆路贸易,和清政府订立的通商章程。同治元年二月四日(1862年3月4日)在北京签订。共21条款。第一、二两款规定边界贸易在百里内均不纳税;准许俄国小本经营
见“萧塔不烟”(2002页)。
明代藏区朵甘地方官署名。司朵甘地方(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捕盗及巡检等事。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由故元朵甘捕盗司改置。初任监藏令占等3人为巡检司巡检。
参见“清饶四朗”(2111页)
1521—?明代官员、经学家。字朋岳,号槐江。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嘉靖二十八年(1549)中举。次年登进士,授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进虞衡司郎中。出守四川顺庆府(今四川南充市),缓征宽徭,赈
?—567北周起义首领。族属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武帝天和二年(567),乘延州(治今延安市城东延河东岸)总管宇文盛率众筑银州城(在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之机,与同族乔是罗,结别部帅乔三勿同,欲举兵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辽中京城内(今内蒙古宁城)。建于辽兴宗重熙四年(1035),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高60余米,是现存契丹塔中最大的一座。塔基为须弥座,上刻浮雕仰莲。第一层塔身高长,转
金初所立傀儡政权齐国皇帝刘豫年号。1130—1137,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