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墩兔憨
见“林丹汗”(1292页)。
见“林丹汗”(1292页)。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地方台站”(678页)。
约1660—1730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字介廉,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回族。父三杰,研究伊斯兰教义,著《清真教说》并校订马注《清真指南》一书。智继承父业,攻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经书,并钻研阿拉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见“虎尔哈部”(1385页)。
书名。又称《主巴庆喜妙传》。作者主巴袁嘎雷贝班党,简称主巴袁雷(1455—1529)。作者属藏传佛教噶举派主巴葛举支派,为该派中主巴支派三颠僧之一主嫩(意为主巴颠狂者)。实际指其放荡不羁、语出狂言、性
即“独逻”(17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