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古地区名。东汉建安六年(201),益州牧刘璋将原巴郡析为巴东郡、巴西郡、巴郡三个行政区划,合称三巴。约当今四川嘉陵江和綦江流域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南朝宋泰始五年(469)置三巴校尉,领原三巴及梓潼、荆州
西夏译汉文类书。汉文原著唐于立政编,共10卷50目。汉文本早佚,后在敦煌石室遗书中发现部分残片。西夏文本译者佚名,亦为10卷50篇。为西夏仁宗乾祐十二年(1181)刻字司刻本。蝴蝶装,页面25×12.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即“嘎山达”(2449页)。
见“邵固”(1261页)。
?—1636后金时期蒙古王公。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都喇勒诺颜子。初以兵助明,被后金所擒。后金天命五年(1620),释归。后为避察哈尔部侵扰,往依科尔沁。天聪二年(1628
374—431南北朝时期佛教译经师。原籍罽宾(克什米尔)。为罽宾王支胤。精通经律。宋元嘉八年(431),应宋文帝之请,经由狮子国(斯里兰卡)、阇婆国(瓜哇),至宋都建康(今南京),住祗洹寺,从事译经。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见“舍利畏”(14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