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代宇文部首领。系鲜卑化之匈奴人。※宇文莫廆子。父死,嗣立为大人。父子世雄踞漠北。又以先得玉玺三纽,自以得天助,常自夸大。率众攻鲜卑慕容廆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闻廆子慕容翰驻戍于外,遂分兵数千先袭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显祖纪”,然此纪将“于”误书为“手”字。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均记为“吐六于”;《北史·契丹传》记为“吐六干”;《通典·契丹传》
地名。苗语,意为“木佬田”,“凯”指木佬人,“里”即“田”。元代始置凯里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升为长官司,属平越卫。二十三年,隶清平卫。成化十二年(1476),置安宁宣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疡疮”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纥不烈牙吾塔。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刻石。石刻上圆下方,现仅存右上角,不及全碑四分之一。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郎君行记》相同,额题残存“大金皇弟都统经略”8字,大都磨平,仅“大”、“都”2字隐约可辨。碑文
见“耶律濬”(1305页)。
维吾尔语音译,即“地毯”。新疆维吾尔民间重要手工艺制品。以羊毛和棉线织成。分毛毯、丝毯、金银线编织加栽绒丝毯3种。尤以和田所产最著名。有千余年历史。工艺精细、色彩艳丽、花样新颖,富有民族特色。深为中外
见“孟父房”(1557页)。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