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桑扬敦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吐蕃时期“七良臣”之一。松赞干布(617?—650)时吐蕃大臣。尼雅氏之子。又号称“不可缺少的四大臣”之一,政绩卓著。早期吐蕃居民均居山上,以岩洞为室,经其提倡,吐蕃居民从山上迁居河谷地带,建石屋以居,并改建城镇,在最高处建造堡塞。此种聚落布局及民居形式为后世藏人所延袭至今。被誉为吐蕃七贤臣之第五。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南诏王之下、百官之上,为三个※清平官之一,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兼※九爽、※三托之官
1596—1648清初大臣。满族。他塔喇氏。世居扎库木(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下营子赵家村西南伊尔登河西岸)。岱图库哈理孙,多罗额驸诺裔谟多子。初任佐领,隶正白旗满洲。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于萨尔浒(
467—520北魏宗室。字道镜(镇)。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任城王※拓跋云长子。少而好学,言辞清辩。太和五年(481),父卒,袭封任城王,加征北大将军。九年(485),加使持节都督北讨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郑裕孚编纂。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函3册。卷首有绥远省全图、归绥县全图、归绥城郊图。全书分14目,即:舆地、建置、民族、经政、学校、神教、党务、产业、职官、选举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又作达万户、达垅巴万户,《元史》作思答笼剌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
?—186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由贡生捐笔帖式。道光十六年(1836),补兵部笔帖式。历主事、员外郎、郎中等职。三十年(1850),迁光禄寺少卿。咸丰三年(1853),以捐助军饷,升
西汉时乌孙贵族。肥王翁归靡次子,汉※解忧公主生。年轻时深得莎车王喜爱。后莎车王死无嗣,国人上书请于汉庭,欲以其继统。诏许,遣使往送。及即位,横暴恣肆,民怨沸腾。为莎车王弟呼屠微执杀。
书名。方范九撰。分上下编。上编述蒙古概况,分7章,包括蒙古的历史、地理、社会、盟旗制度,以及管理蒙古的行政机构。下编述内蒙古自治运动,分9章,叙述自治运动的起因、酝酿和发展,以及国民党对蒙政方案及其处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家奴的规定:(1)凡负债者、盗窃者、诈骗者、身体不健康,劳动懒惰者、有罪行未解脱者,均不得接受为家奴。(2)大官员、头人的家奴,其居于农村的父母去世时,只能继承应得的一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