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氏
见“铁弗氏”(1877页)。
见“铁弗氏”(1877页)。
见“宣简皇后”(1747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妻。又称一克哈屯。原为俺答汗父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三哈屯(夫人)。正德十四年(1519),巴尔斯博罗特卒后,按蒙古当时风俗,被俺答汗收娶。其亲生子铁背台吉天亡时,欲以100
内蒙古诸盟之一。哲里木,山名,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清代科尔沁、扎赉特、杜尔伯特、郭尔罗斯4部10旗在此会盟,故名。地处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邻接辽宁、吉林两省。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南段山地,东南部属辽河平原
?—171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珠瑚达之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由赞理郎授理藩院主事。十四年(1675),迁刑部员外郎。十九年(1680),授监察御史兼袭佐领。后以判案不慎被革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因土官马氏内部争权,降黎州安抚司改置,治所在今汉源县北清溪镇。清初与大渡河千户所合并改设黎大千户所;另一部置黎州土百户。参见“黎州土百户”(2515页)。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元明土司名。《元史·泰定本纪》:泰定三年(1326),“孟隆甸土官仲吾奉方物来献,以仲吾地置孟隆路。”《明史·地理志》记孟艮御夷府方位时称:“东有木朵路,又有孟隆路”。知其地在孟艮之东,与木朵相连。治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见“绕家”(17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