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参见“怀仁可汗”(1117页)。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明初云南大理领主。白族。大理人。末代大理总管※段明长子。洪武十五年(1382),明将蓝玉,沐英等攻破大理,与大理总帅段世及弟苴义同被俘(一说其父亦在被俘之列)。十六年,兄弟同被押送至明京师(今南京),
元世祖皇后。弘吉剌氏。纳陈孙仙童之女。至元二十年(1283),册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帐殿)。时世祖年高,相臣常不得见,凡奏疏辄由后转呈,故颇预朝政。生子铁蔑赤。文宗至顺二年(1331),诏累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的机关刊物。为我国用蒙文宣传革命思想的早期刊物之一。1925年11月16日创刊。未署明出版地点,从出版时间看,应是该党中央所在地张家口。编辑主任是齐庆毕力格图,出版主任为阿拉坦。共出版
蒙古兴起时期高昌回鹘(畏兀儿)亦都护(也作“亦都兀惕”,国主号,意为“幸福之主”)。又译巴剌术黑、八儿出阿儿忒。初臣属西辽。元太祖成吉思汗四年(西辽天禧三十二年,1209),因不堪压迫和勒索,杀西辽监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元代帝师名。见“答耳麻八剌饶吉塔”(2240页)。
见“阿旺洛桑丹白坚参”(1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