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喇嘛官员。边缺、大缺、中缺、小缺各营官内均有喇嘛补放之营官。各层喇嘛营官不给顶戴,缺出,以喇嘛补,多系达赖喇嘛随侍之人,如仍在达赖喇嘛前服役,勤劳年久,不能远离,由驻藏大臣另派员,
匈奴※复株累若鞮单于与※王昭君所生次女。嫁与当于氏,故称“当于居次”。“居次”,意为“公主”。生1子,后受封醯椟王。新朝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年),醯椟王被匈奴单于遣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入侍汉。
见“阔阔出”(2274页)。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清代满族女学者。光绪二十四年(1898)至三十六年军机大臣、礼部尚书启秀继室。著有《库雅拉启公秀事略》。
金、元地方政区名。①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置,隶上京会宁府。因金太祖胜辽兵、“肇基王绩于此”,故名。治所在今黑龙江省肇源县超等乡吐什吐村(或作望海屯旧址),亦说在该省肇州县东南第一松花江北岸八里城
即“安市城”(907页)。
日伪政权。亦称“蒙古联合自治政府”。1939年9月1日,由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改组而成,简称蒙疆政府。设在张家口。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任主席,于品卿、夏恭任副主席。下设参议府、政务院、蒙古军总司令
书名。中国第一部论述历代典章制度的专史。唐杜佑撰。200卷。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始撰,德宗贞元十七年(801)成书。此书以事类为中心,分《食货》、 《选举》、 《职官》、 《礼》、《乐》、《
见“乐浪郡”(6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