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后秦将领。羌人。※姚苌之弟。建初八年(393),侄姚兴即位后,将兵镇安定。寻拜征虏将军、晋王。皇初三年(396),秦出兵伐魏,以并、冀二州牧镇蒲坂(治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后秦将姚平攻魏战死后,魏
见“爨震”(258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清代屯齐哈达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30里。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②参见“西摩洛”(700页)。
苗语湘西方言文字,简称湘西苗文,是建国后为苗族新创的3种文字之一。湘西苗文是本着尽量与汉语拼音方案汇通的原则而设计的。是以湖南省花垣县吉卫乡腊乙坪寨的语音为标准音的拉丁字母式拼音文字。声母共有48个,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
桥名。位于今北京市西南永定河上。辽代,卢沟河东西之民,每候河水浅时置小桥以渡。辽末金初,改造“浮桥”以通东西。大定二十八年(1188)五月,金世宗因卢沟河为使旅往来之津要,诏令建石桥,未行而卒。章宗继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初以咽面(样磨)部置州,隶燕然都护府管辖。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在巴尔喀什湖和阿拉湖之间。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