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事件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印籍官员入藏盗窃文物古籍事件。英印政府利用锡金贵族、喇嘛同扎什伦布寺之宗教关系,使其陪同印籍官员达斯于光绪五年(1879)和八年(1882)两次潜入西藏。先到后藏,通过班禅系统一活佛和拉萨之帕拉贵族,由日喀则到拉萨,沿途勘测调查,并盗走200多帙珍贵藏文古籍和手稿,包括在印度已散失数百年之梵文著作。后被拉萨当局发现,将扎什伦布寺活佛处死,帕拉家族亦被流放和抄家,凡有牵连之僧俗上层,均受惩罚。
又作“宝敦”,蒙古语音译,意为“大牲畜”。旧时蒙古牧民向封建主交纳赋税的计算单位。每个宝得的牲畜数量,依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按规定,维护生活所必须的牲畜免交赋税,多余者一律交纳赋税。阿拉善旗以30只骆
明清泗城府对外来汉族人户的称谓。泗城府(属邕州羁縻州)改土归流前辖红水河上游两岸壮、布依族地区。境内土地、山林、河流、民人均属岑氏土官及其官族部属——亭目、甲目所有,各有区域,称庄园。外地汉族入境投靠
?—1835清朝大臣。满族,正蓝族人。初由监生挑取誊录,议叙笔帖式,历任昌陵礼部员外郎、理藩院郎中。嘉庆十七年(1812),官山东道监察御史,巡视南城。十八年,转京畿道监察御史,因拿获协助天理教进攻紫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永宁河西。洪武十六年(1383)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十九年革,分置雅州、碉门两茶马司。主要同大、小金川及康定等地少数民族贸易。易法,与河州茶马司相似。
见“耶律鲁不古”(1328页)。
指西域各城邑之邦。《汉书·西域传》:乌孙“南与城郭诸国相接”。《汉书西域传补注》认为此“诸国”指姑墨(今新疆温宿、阿克苏一带)、温宿(今新疆乌什)、龟兹(今新疆库车)、焉耆(今新疆焉耆)。据《汉书·西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玛沁县。初名“扎西功德林”(吉祥广安寺),后改名“甘丹扎西迥尼”(具善吉祥源地),又称“嘉祥寺”。青海黄河沿岸最著名之格鲁派寺院。为色拉寺属寺。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在色拉寺
?—1637清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冯佳屯。初与弟吉普喀达归后金,隶满洲正白旗,任佐领,后改隶镶白旗。天命四年(1619),随军征明,立功受嘉奖,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六年,以参领率军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与西州、庭州同时设置。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导。治所初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址),郭孝恪为首任都护。统辖碎叶、于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