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敏(本名阿鲁补),泰和八年(1208)世宗孙完颜珣(本名吾睹补,后继位为宣宗)先后受封。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敏(本名阿鲁补),泰和八年(1208)世宗孙完颜珣(本名吾睹补,后继位为宣宗)先后受封。
藏传佛教寺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民市街。亦名额木齐召。清康熙八年(1669)绰尔济达赖主持修建,并任该寺札萨克喇嘛,管理沙比纳尔。三十四年(1695)重修后,掌印喇嘛呈报清廷,康熙帝赐名隆寿寺,
彝语音译。意为按下种量交纳实物地租。旧时流行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一带彝族奴隶社会的一种剥削制度。主要实行于高寒山区刚开垦的贫瘠土地。为定租的一种。下种2斗,则交给土地主人2斗粮。出租者为黑彝及富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
见“缚喝”(2416页)。
藏传佛教名词术语。《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阿昔答撒答昔里,华言八千颂般若经也。”梵文Astasahasrika,译为八千颂般若经,即般若波罗蜜多经第五会。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傣语音译。又称“纳曼当乃”。意为“寨公田”或“寨内大家的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农村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属于某一个村寨的公田,只能由该村农民耕种,村社所属成员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来源甚古,匈奴、大月氏、乌孙之属,皆用之。汉时作“翕侯”。其职世袭,多由可汗子弟担任,通常有继承可汗地位的法定权利。因时代不同,职位高低亦略有差别。《唐会要》卷一百:
清军平定大小和卓木之乱的一次战役。乾隆二十二年(1757),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之子布拉尼敦(大和卓木)、霍集占(小和卓木)发动叛乱反清,屡与清军作战。二十四年(1759)闰六月,以清军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