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木干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高车(敕勒)六种之一。又称斛律部。原居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北魏天兴五年(402),首领※倍侯利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后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
部落名。又作诺罗部、努牙喇部、耨野勒部、禄耶勒部、努业勒部、努雅勒部、卢业勒部、卢日热部、闹雷部、努烈部、鄂伦部,皆诺雷之转音。满语,“流荡不定”意。其地河水弯曲,河床较浅,水涨时,经常改道,故名。地
即“呴犁湖单于”(1393页)。
书名。明代李化龙撰。15卷。明万历(1573—1620)中,播州(治今贵州遵义市)宣慰使杨应龙恃险作乱,明廷命李化龙总督湖广川贵军务兼巡抚四川、率兵讨平。以其地改2府、1州、8县。事后,李化龙搜集明廷
见“叠州”(2416页)。
一作“敕连头兵伐可汗”,即“阿那瓌”(1206页)。
见“俟斤”(1689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克烈汗、克拉伊汗。白帐汗国巴拉克汗之子。明景泰七年(1456),乘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败于瓦剌之机,与※贾尼别克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迁至楚河与塔拉斯河周围,建哈萨克汗
见“那摩”(929页)。